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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直戒毒系统内审工作要点

为有效推动2023省直戒毒系统内审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和建议职能,根据省审计厅指导意见,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省戒毒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努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适应我省戒毒事业新发展。

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健全集中统一的审计工作体制机制围绕中心任务,统筹审计力量,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构建全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坚持依法审计,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推动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审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的领导,确保政治方向加强局党委审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审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局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

 

(二)在党委领导下的局、所两级审计委员会,要加强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察督办,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生人员变动的单位要及时增补审计委员会成员。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和专职人员配备。

    (三)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年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情况、年度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审计委员会。

(四)围绕中心重点,力争突破创新按照局党委确定的“五项重点工作”,确定内审工作重点,努力搭建以真实性、合规性审计为主体,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域监督为重点,以绩效审计为创新,探索制度审计的多层次复合型审计,更好地为戒毒事业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省直戒毒系统内审工作规定(试行)》的履职内容,各单位结合实际,拟定审计计划。各单位审计计划中必须包括资产出租出借等资产管理方面的专项审计。在专项资金审计中,要体现绩效审计的内容,把审计监督的着力点放到资金使用绩效上。

    局审计处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开展审计,重点是统一组织对局机关及8个省直强戒所的内部控制开展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执行情况及内控信息化系统运行情况入手,分析查找制度、流程、信息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漏洞和实效性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专业性、实用性的对策建议,优化、提升省直戒毒系统内控水平和质量。同时,落实各所去年申报的项目计划,组织省六所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六)多措并举提升审计质量。通过制定详尽的审计方案、确保三级复核到位、审计质量控制岗位人员参与重大审计发现的定性讨论、进行充分的审前调研、定期组织审计小结、参与审计组风险评估的讨论、实行审计组长责任制、合理配置内部审计资源、对审计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估审计报告的使用效果等控制措施,努力提升审计质量。

(七)坚持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为目标,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彰显审计成效,并力求在完善制度层面上对单位安全和发展发挥作用。

(八)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组织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九)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文书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建立清单并实行台账管理。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间表等,形成任务清单。整改期限届满后,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内审部门,由内审部门审核认定、对账销号。

(十)对整改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的问题,要建立牵头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推动有序化解处置。

(十一)省局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既要纠正具体问题,更要举一反三,从全局的视角审视问题,以改革的思路解决问题,通过深化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推动加强源头综合治理,防止屡审屡犯。12月31日前,各所内审部门要向局审计处报送年度内各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十二)要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十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即将出台的《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草案)》,领会立法精神,结合《省直戒毒系统内审工作规定(试行)》《省直戒毒系统内审工作规范(试行)》,抓好贯彻落实。依法全面履行内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推动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四)整合审计资源,建立协作机制。若各单位内审人员无法满足本单位开展的项目审计需要时,可以报告省局审计处协调解决。在需要聘请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时,应严格按《省直戒毒单位内审工作规定(试行)》和《省直戒毒单位内审工作规范(试行)》操作。

(十五)通过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审计项目品牌化建设。审计项目立项背景、审计实施过程、审计发现问题及管理建议、后续整改、审计成效、创新与推广等六个方面对标先进,争取省审计厅的支持协调,年内组织各单位内审人员到我省内审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取经,并开展审计项目考核评选,力争出优品。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局党委确定的“五种能力建设”蓄动能的要求,加强与省审计厅内审指导中心的工作业务联系,自觉接受省审计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抽调内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以审代训”工作和业务交流、培训,不断提高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戒毒管理局审计处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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